一名迷債事主自殺不遂,其親友指迷債事件令她抑鬱症復發,而銀行一封拒絕賠償的信件是其自殺的導火線。
事件中的林姓事主,於昨晚在牛頭角樂雅苑停車場的私家車內燒炭自殺,並在擋風玻璃上張貼八頁遺書,當中提及自己被銀行誤導,購買517萬元雷曼債券,她為此「好痛苦」,終日躲在家中。
事主又提到,「訴訟是漫長的路,遙遙無期,而且花費龐大」,她感到「焦慮」和「恐懼」。
事主的18歲兒子稱,父親幾年前去世後,其母患上有抑鬱症,後來好轉。及至事主發現,自己把丈夫的五百萬保險金,全用來買了出事的迷債後,就開始抑鬱症復發。
事主的男性朋友指,她在11月28日收到銀行寄來的信件,當中指銀行職員已解釋清楚相關產品的特性和風險,銷售過程並無不當,銀行不會接受退回認購的要求。這名朋友指她接到這封信後,抑鬱加劇,最終萌生死念。
Source: http://www.mpinews.com/htm/INews/20081212/gb51053i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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